4月29日,学院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召开学习会议,围绕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进行集体学习研讨。学院党委书记申屠莉主持学习会并讲话,中心组成员参加学习,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列席会议。
申屠莉指出,此次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是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重要举措,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纪学习教育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各项决策部署,紧密结合学院实际,切实推动党纪学习教育入脑入心。要把学习《条例》作为“必修课”“常修课”,深入理解《条例》为什么修订、修订了哪些内容和各项纪律要求,准确掌握“六项纪律”的主旨要义,强化纪律意识、加强自我约束、提高免疫能力,始终做到忠诚干净担当。
申屠莉强调,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紧扣目标要求,推动党纪学习教育走深走实。要立足“深学”,做到逐章逐条“学纪”。各级党组织要坚持个人自学和集中学习相结合,通过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读书班、“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多种方式,原原本本、逐章逐条学习《条例》;要推动“四学联动”机制,新旧对比学、专题研讨学、联系实际学,形成长效机制,提升学习质效,使学习党纪的过程成为增强纪律意识、提高党性修养的过程。
纪委书记方咏领学了《条例》相关内容和解读文章。她介绍了《条例》出台及修订的历史沿革,指出新修订的《条例》完善了纪律处分运用规则,加强了纪法衔接,充实了违纪情形,细化了处分规定,是党组织执行和维护纪律的基本标尺,并就变化的条款进行了详细解读。她强调,要深入领会修订《条例》的重点内容和着力方向,强化自我约束,提高免疫能力,凝聚干事创业的精气神;要深入领会加强纪律建设是全面从严治党的治本之策,注重从思想上固本培元,弘扬党的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把增强党性、严守纪律、砥砺作风融入日常、化为习惯。
会上,学院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围绕《条例》进行了学习交流。(文:王周娈/摄:卢遂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