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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浙江省委关于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实施意见

发布时间:2013-09-17 00:00:00 阅读次数:

在全党深入开展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是党的十八大作出的重大部署,是新形势下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重大决策。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作出全面部署,制定并带头落实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有力地推动党风政风改进,为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作了思想动员、工作准备和行动示范。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在全党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意见》(中发〔2013〕4号),省委决定从2013年7月开始,用一年左右的时间,在全省党员中深入开展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以县处级以上领导机关、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为重点,切实加强全体党员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点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把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我省“28条办法”、“六个严禁”作为切入点,把加强作风建设,集中解决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方面的问题作为主要任务,进一步提高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的能力,提振广大党员、干部的精气神,为深入实施“八八战略”,干好“一三五”、实现“四翻番”,建设物质富裕精神富有现代化浙江、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坚强保证。

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全过程,要贯穿“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要求。“照镜子”,主要是学习和对照党章,对照廉政准则,对照改进作风要求,对照群众期盼,对照先进典型,查找宗旨意识、工作作风、廉洁自律方面的差距。“正衣冠”,主要是按照为民务实清廉的要求,严明党的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敢于触及思想,正视矛盾和问题,从自己做起,从现在改起,端正行为,维护良好形象。“洗洗澡”,主要是以整风精神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深入分析出现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的原因,坚持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既要解决实际问题,更要解决思想问题。“治治病”,主要是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方针,区别情况、对症下药,对作风方面存在问题的党员、干部进行教育提醒,对问题严重的进行查处,对与民争利、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突出问题进行专项治理。

二、目标要求

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在全省党员中开展,重点抓好县处级以上领导机关、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主要目的是全面落实为民务实清廉要求,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树立群众观点,弘扬优良作风,解决突出问题,保持清廉本色。通过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使党员、干部宗旨意识和群众观点有新增强,始终做到坚持以人为本、人民至上,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坚持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加强和改进作风有新进展,牢记“两个务必”,大力弘扬与时俱进的浙江精神,切实端正学风,改进文风会风,求真务实、真抓实干,克己奉公、勤政廉政。做群众工作能力有新提高,努力增强调查研究、掌握实情的能力,科学决策、民主决策的能力,解决问题、化解矛盾的能力和宣传群众、组织群众的能力,充分体现“过得硬、打胜仗”的要求。密切与群众联系有新进步,用脚步丈量民情,用行动破解难题,深入基层接地气,深入实际通下情,深入群众解民忧,以“进村赶考”的实绩增进与人民群众的感情。为民务实清廉形象有新提升,始终把为民务实清廉作为核心价值追求,形成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以优良党风促政风带民风,实现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建设物质富裕精神富有现代化浙江有新成就,坚持干在实处、走在前列,把活动融入中心工作,使活动每个环节、每项措施都为中心工作服务,以活动的成效推进经济社会持续平稳较快发展,再创浙江科学发展新优势。

要着力解决突出问题,对作风之弊、行为之垢进行大排查、大检修、大扫除。在坚决反对形式主义方面,要切实解决学风不正、知行不一,文来文往、文山会海,花拳绣腿、不求实效,隔靴搔痒、走马观花,贪图虚名、华而不实,弄虚作假、欺上瞒下等突出问题,大兴求真务实之风,始终把心思花在促发展上、把功夫用在抓工作上、把精力放在干实事上,做到干在实处、走在前列;在坚决反对官僚主义方面,要切实解决“拍脑袋、拍胸脯、拍屁股”陋习和高高在上、脱离群众,急功近利、脱离实际,照本宣科、生搬硬套,独断专行、唯我独尊,不敢担当、不敢碰硬,推诿扯皮、效率低下,吃拿卡要、与民争利等突出问题,自觉践行为民宗旨,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始终做到虚心向群众学习、真心对群众负责、热心为群众服务、诚心接受群众监督;在坚决反对享乐主义方面,要切实解决精神懈怠、慵懒疲沓,安于现状、不思进取,计较待遇、攀比成风,贪图享受、追名逐利,讲究排场、玩风盛行等突出问题,做到敢为人先、敢闯敢干、敢于担当,始终保持昂扬向上、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在坚决反对奢靡之风方面,要切实解决公私不分、铺张浪费,大兴土木、节庆泛滥,挥霍无度、生活奢华,骄奢淫逸、道德败坏,以权谋私、腐化堕落等突出问题,积极倡导过紧日子,勤俭办一切事情,始终保持共产党人崇尚节俭、艰苦奋斗的政治本色。

要牢牢把握基本原则,坚持正面教育为主,加强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点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加强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和道德品行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坚定理想信念,增强公仆意识,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守共产党人精神追求。坚持批评和自我批评,开展积极健康的思想斗争,敢于揭短亮丑,崇尚真理、改正缺点、修正错误,真正让党员、干部思想受到教育、作风得到改进、行为更加规范。坚持讲求实效,开门搞活动,请群众参与,让群众评判,受群众监督,努力实现群众满意。坚持分类指导,针对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基层的不同情况,找准各自需要解决的突出问题,提出适合各自特点的目标要求和办法举措。坚持领导带头,上级带下级、主要领导带班子成员、领导干部带一般干部,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认真落实省第十三次党代会和省委十三届二次、三次全会各项任务要求,把开展活动与做好当前改革发展稳定各项工作结合起来,与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推进经济转型升级结合起来,与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建设创新型省份结合起来,与抓实“三改一拆”、“四边三化”、浙商回归、治污治堵等重点工作结合起来,与完成本地本单位全年工作任务结合起来,把党员、干部在活动中激发出来的工作热情和进取精神转化为工作动力,用各项工作的实际成果来衡量和检验活动成效,真正做到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

三、方法步骤

根据中央部署,我省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自上而下分2批开展。每批大体安排半年时间,2014年7月基本完成。第一批为省级领导机关及其直属单位、省属企业、省属本科高校,杭州、宁波市级机关及其直属单位;第二批为省以下各级机关及其直属单位和基层组织。中央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工作会议召开后,省委常委会带头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示范带动和推进全省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深入开展。省人大常委会党组、省政府党组、省政协党组结合各自实际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各级党委(党组)要一级带着一级干,一级做给一级看。突出抓好直接联系服务群众的执法监管部门和窗口单位、服务行业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广大党员要普遍受到一次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点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具体到每个单位,集中教育时间一般不少于3个月,着力抓好以下3个环节。

(一)学习教育、听取意见。重点是搞好学习宣传和思想教育,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广泛听取干部群众意见。

采取多种形式进行学习教育。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学习党章和党的十八大报告,学习习近平总书记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学习省第十三次党代会及历次全会精神,学习党的光辉历史和优良传统,开展理想信念、党性党风党纪和道德品行教育,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宣传教育。围绕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点和党的群众路线,以“增进与百姓的感情、增强心中百姓的分量、拉近与百姓的距离”为主要内容,组织开展万名机关干部基层走亲连心活动。通过进村入企、民主恳谈、约访下访、住夜值班、到社区报到等形式,推动党员、干部深入基层、贴近群众,广泛听取党员、干部、群众和服务对象的意见,进一步增进与群众的感情;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浙江工作期间关于贯彻群众路线、加强作风建设的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关于“老百姓在干部心中的分量有多重、干部在老百姓心中的分量就有多重”批示精神,切实解决思想认识问题,进一步增强群众在心中的分量;认真查找在宗旨意识、工作作风、廉洁自律上与百姓期盼的距离,梳理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进一步明确整改的目标和方向。

(二)查摆问题、开展批评。重点是围绕为民务实清廉要求,对照中央八项规定和我省“28条办法”、“六个严禁”,聚焦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的种种不良表现,通过群众提、自己找、上级点、互相帮,认真查摆自身存在的突出问题,深入进行党性分析和自我剖析,以整风精神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要组织召开一次高质量的专题民主生活会。各级党委(党组)要切实负起责任,主要负责同志要带头查摆问题,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会前,在充分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全面开展谈心交心活动,主要负责同志与班子成员逐一谈心,班子成员之间要相互谈心、增进了解、沟通思想、交流意见。每个班子及其成员都要对照为民务实清廉要求认真撰写对照检查材料。会上,既要进行深刻的自我批评,又要进行诚恳的相互批评。会后,要在规定范围内通报民主生活会情况。

上级党组织派出的督导组要全程参与下级领导班子的专题民主生活会。在民主生活会准备阶段,督导组要向党委(党组)主要负责同志和班子成员通报掌握的班子建设情况和存在的突出问题。对反映存在问题较多的班子成员,由督导组会同党委(党组)主要负责同志进行谈话提醒;对其他班子成员也要进行个别谈话提醒。督导组要会同党委(党组)主要负责同志对班子成员的对照检查材料、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情况进行评价,并采取适当形式反馈。

基层党组织要认真组织党员参加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每个党员都要参加所在党支部或党小组召开的专题组织生活会,针对存在问题,提出改进措施和办法。

(三)整改落实、建章立制。重点是针对作风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对策,制定和落实整改方案;对一些突出问题,进行集中治理。每个单位都要抓住重点问题,制定整改任务书,明确时间表,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并在一定范围内公示,让群众知道改什么、怎么改、改得怎么样,自觉接受群众监督。注重从体制机制上解决问题,使贯彻党的群众路线成为党员、干部长期自觉的行动。

着眼于正风肃纪,紧扣为民务实清廉要求,对照中央八项规定和我省“28条办法”、“六个严禁”,深入开展六项集中行动,把功夫下到查虚促实、查慵促严、查懒促勤、查散促效、查腐促廉上,着力解决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方面的突出问题。开展文风会风治理集中行动,对各类会议、文件、简报、节庆、评比表彰和达标活动进行认真清理,根据工作需要精简合并,集中治理文山会海,坚决取消一切没有实质内容、实际作用不强的会议、活动和文件,从严控制各类会议活动规模和时间,切实改进文风会风,提高会议效率。开展“严纪律、正作风、作表率”集中行动,通过自查自纠、明查暗访、总结规范,进一步严明政治纪律、整饬工作纪律、规范公务行为、端正举止礼仪,切实解决慵懒疲沓、“中梗阻”以及侵害群众利益的问题。开展提能增效集中行动,以直接联系服务群众的执法监管部门和窗口单位、服务行业为重点,以群众满意为标准,继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着力整治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以及消极应付、不作为等现象,切实解决推诿扯皮、办事效率低下问题。开展规范领导干部S-作和生活待遇集中行动,进一步规范和落实公务接待有关规定,严禁违反规定配备秘书,认真清退违规占用的住房、办公用房和配备的车辆,严肃查处超编制、超标准配备公务车行为。开展“三公”经费使用检查集中行动,继续清理检查“小金库”,全面检查“三公”经费使用情况,严禁用公款相互宴请,严禁向上级送土特产,严禁违规收送礼品礼金,严禁滥发钱物,严禁超标准接待,进一步强化预算管理,厉行勤俭节约,坚决制止铺张浪费行为。开展提振党员、干部精气神集中行动,全面贯彻落实全省干部队伍建设会议精神,深入实施省管后备干部培养选拔“五大计划”,加大调整不适宜担任现职干部力度,进一步完善能上能下机制,努力建设一支过得硬、打胜仗的干部队伍。对软、懒、散的领导班子要进行整顿;对存在一般性作风问题的干部,要立足于教育提高,促其改进;对群众意见大、不能认真查摆问题、没有明显改进的干部,要进行组织调整。在活动中发现的重大违纪违法问题,要及时移交纪检监察机关或有关方面严肃查处。

建立贯彻群众路线长效机制。要结合我省实际,完善党员、干部直接联系群众制度和畅通群众诉求反映渠道制度,建立健全体现群众意愿的科学民主决策机制,健全干部作风状况考核评价机制,建立健全厉行节约、制止浪费制度,修订完善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完善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办法,完善因公出国(境)管理规定,完善会议、培训、活动经费管理办法,完善党政机关领导干部住房、用车等工作生活待遇方面的制度,研究制定金融企业、国有企业负责人职务消费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公务支出、公款消费方面的审计制度,严格规范权力行使,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同时,传承好和发展好我省以往好的做法经验,全面推进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进一步坚持和完善领导干部下访接访、民主恳谈、蹲点调研等制度,深化“枫桥经验”、“网格化管理、组团式服务”,健全落实选派农村工作指导员、科技特派员和在职党员到社区报到、开展志愿服务等制度,推动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常态化长效化。

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要按照中央的统一部署,不分阶段、不搞转段,3个环节可灵活安排、有序推进。既要坚持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基本环节不能少、不变通,把“规定动作”做到位;又要结合实际安排好各个环节的工作,在解决问题上下功夫,有什么问题就解决什么问题,什么问题突出就解决什么问题,使“自选动作”做扎实。集中教育实践活动告一段落后,要继续抓好整改措施的落实,巩固扩大活动成果。

在第一批单位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期间,参加第二批活动的单位不要等待观望,要认真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和我省“28条办法”、“六个严禁”,该改的马上改,能做的马上做。基层党组织要以建设基层服务型党组织为抓手,切实加强“五好”服务型乡镇干部队伍建设,深入开展基层党组织“堡垒指数”和党员“先锋指数”考评管理工作,推动基层党组织和党员服务发展、服务民生、服务群众。同时,结合实际抓紧学习教育、听取意见,查摆问题、深入反思,为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做好准备。

四、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领导,省委成立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各级党委(党组)要高度重视,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抽调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的同志参加具体工作。党委(党组)主要领导同志要承担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纪委、组织、宣传等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行业系统主管部门要充分发挥对本行业本系统的指导作用。各级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派出督导组,全程督导所负责地区单位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加强督促检查工作。要用好的作风组织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注重发挥典型的示范和警示作用,力戒形式主义,决不走过场,做到“不虚”;着力解决实际问题,做到“不空”;紧紧围绕为民务实清廉,做到“不偏”,确保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沿着正确轨道健康深入推进。

要加强宣传引导工作。充分运用报刊、广播、电视等媒体,通过新闻报道、言论评论、工作综述、专题访谈等形式,广泛宣传中央精神和省委要求,及时反映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进展和成效。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作用,发现和挖掘一批叫得响、立得住、群众公认的为民务实清廉的先进典型,加大报道力度,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重视发挥网站、微博、手机报等新兴传媒的作用,加强正面宣传和舆论引导,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营造良好氛围。强化舆论监督,通过以案说法、典型曝光、事件评述等方式,发挥监督警示作用。组织开展党的群众路线理论研究,适时召开理论研讨会,推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取得理论成果、实践成果和制度成果。

每个批次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结束后,各地各单位党委(党组)要向上级党组织写出报告。

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

2013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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